【吳鉤】“岳陽樓記”背后的一路腐敗故甜心寶貝求包養網事

【吳鉤】“岳陽樓記”背后的一路腐敗故事

作者:吳鉤

來源:作者賜稿

          節選自 吳鉤《宋仁宗:共治時代》

 

 

 

范仲淹《岳陽樓記》開篇即包養俱樂部說:“慶歷四年春,滕子京謫守巴陵郡”。滕子京為何會謫守巴陵郡,這里有一個比較風趣的故事。

 

年夜約慶歷三年(1043)七八月,陜西四路馬步軍都安排鄭戩給朝廷發來報告,檢控後任知渭州張亢“在渭州過用公使包養情婦錢”、知慶州滕宗諒(即滕子京)之前在知涇州任上,亦“枉費公用錢十六萬緡”。隨后,監察御史梁堅對張亢、滕宗諒發起彈劾:張亢“出庫銀給牙吏往成包養軟體都會易,以利自進”;滕宗諒“用過官錢十六萬貫,有數萬貫不明,必是侵欺進己”。

 

這里我們需求先弄清楚一個概念:什么是“公用錢”、“公使錢”。

 

簡單地說,公使錢是朝包養app廷撥給領有節度使兼使相、節度使、節度觀察留后、觀察使、防御使、團練使、刺史等榮銜的長官的個人津貼,“皆隨月給受,如祿奉焉”。公使錢的數額,依長官的官階分為若干等,從五百貫至二萬貫不等。長官可以不受拘束安排屬甜心花園于他的公使錢:“舊制,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得私進”;“方鎮別賜公使錢,例私以自奉,往則盡進其余”;“(公使錢)不隸州府,(長官)自以親吏領之,歲杪上計則進其余”。

 

公用錢則是朝廷撥給中心機構與處所當局的特別辦公包養軟體經費,重要用于出于公務需求的宴請、接待、饋贈、捐包養金額贈、補助。公用錢的數額,“隨州郡鉅細立等,歲自二百貫至五千貫止”,如宋真宗年間,朝廷撥給廣州的公用錢為“五十萬”錢(500貫)。公用錢必須由知州與通判聯署簽字才可以領用,“皆長吏與通判署籍連署以給用”,每一筆收入都要在賬籍上登記明白,接收審計。

 

不過宋朝人經常將“公用錢”也寫成“公使錢”,以致于讀史的人也經常將公用錢與公使錢的性質弄混雜了。

 

我們也可以說,宋朝的公用錢與公使錢相當于我國臺灣地區實行的“特別費”。本日臺灣地區的“特別費”其實也分為兩塊:此中二分之一需求用票據報銷,并接包養網ppt收審查,類似于宋代的公用錢;別的二分之一則由行政長官按月簽字領取,不受拘束安排,無須記賬、結算,類似于宋代的公使錢。大師應該記得,2007年馬英九曾被檢察官檢控在臺北市長任內涉嫌貪污“特別費”。但法官最后裁定,行政長官簽字領取的那一半“特別費”,為“法定薪資外之實質補貼”,馬英九不存在貪污“特別費”的行為。

 

時光倒流回到一千年前,張亢與滕宗諒面臨的指控,跟馬英九差未幾。不過,有一點我們應該先說明:張亢、滕宗諒涉嫌濫用的,是屬于處所當局公務經費性質的公用錢,而不是屬于長官個人津貼性質的公使錢。

 

 

 

慶歷年間,戰爭形成的繁重財政負擔已將朝廷搞得焦頭爛額,連仁宗天子與后宮嬪妃都要節衣縮食,以裁減浮費,守邊的將領居然年夜手年夜腳濫用公用錢,甚至併吞公款,孰可忍孰不成忍?所以,仁宗見到御史的彈章,大怒,派太常博士燕度前去邠州(今陜西彬縣)成立一個臨時法庭,“鞫其事”,調查張亢、滕宗諒畢竟有沒有貪污公款。

 

范仲淹站出來替兩名老手下辯護:滕宗諒被指控調用十六萬貫公用錢,實是受了誣告,因為這十六萬貫錢中,包括了十五萬貫涇州諸軍請用的錢數物料,“豈可諸軍請受亦作宗諒使過”?滕宗諒“舊日分包養女人包養網站散,又好榮進,所以招人謗議”。至于張亢,盡管“不克不及重慎,為事率易”,但“昨在渭州,亦無年夜段過犯”。

 

范仲淹建議:包養行情邠州的臨時法庭包養妹可先勘包養女人鞫干連人,并取來錢帛文帳磨勘,假如發現滕宗諒與張亢“顯有欺隱進己”的罪證,再拘捕他們勘鞫;假如二人并無“欺隱進己”,只“差人取問,剖析緣由,進急遞聞奏,別取進止”。范仲淹還說,“乞以臣此奏宣示臺諫官,候勘得滕宗諒、張亢卻有年夜段乖違過犯及欺隱進己,仰臺諫官便更彈劾,臣甘與二人同業貶黜。”

 

但燕度在調查“公用錢案”時,卻發現滕宗諒竟然將登記“公用錢”的賬簿銷毀了,這是怎么回事?原來,滕宗諒為人豪邁,講義氣,不盼望領取“公用錢”的包養意思人遭到牽連,所以干脆“悉焚其籍,以滅姓名”,只承認本身花了三千貫“公用錢”,用于接待“諸部屬羌之長千余人”。

 

張亢卻是爽直,供認本身曾“借公用錢買物”,但“事未發前,已還納訖”;也曾“將公用錢回易到利錢買馬”,即以“公用錢”為本錢經商,以獲得的利潤購買戰馬;還曾將一部門招待費贈送給“游索之人”,“自甘服罪,乞不究查游索之人”。

 

負責調查“公用錢案”的燕度可不是省油的燈,將一切稍受牽連的人全都抓起來,“枝蔓勾追,直使盡邠州諸縣枷杻”,“囚系滿獄”。不審出滕宗諒與張亢的罪證決不罷休。另一位宋朝驍將狄青由于“曾隨張亢進界”,也被包養站長“勾追照對”;燕度還發出文牒,劾問正在陜西巡邊的樞密副使韓琦。

 

燕度的做法,遭到諫官歐陽修的抗議:“今燕度本令只勘滕宗諒使過公用錢,因何劾問年夜臣議邊事?顯是節外鬧事,正違推勘敕條。況樞密副使是輔弼之任,宣撫使將君命而行,本藉重臣,特行鎮撫。今若無故遭一獄吏侵欺,而陛下不與主張,則今后奉君命出使者,皆為邊鄙所輕”;而狄青“本包養違法武人,不知法令,縱有使過公用錢,必非居心偷慢,不過掉于檢點,致誤侵使罷了。……謹備邊防,正藉勇將,況如青者無三兩人,惋惜因些小公用錢,于此要人之際,自將青等為賊拘囚,使賊聞之,以為得計”。

 

歐陽修強烈建議:別選官員調查“公用錢案”,盡早“取勘結絕”,將燕度“別付所司,勘罪惡遣”。不過仁宗沒有批準這么做。

 

現任知渭州尹洙也替狄青辯解:“臣竊見自來武臣,將所賜公使錢,諸雜應用,便同己物。其狄青于公用錢物,即無毫分私用。…包養app…伏看圣慈垂察,特降朝旨,曉諭狄青,庶令安心,專慮邊事。”仁宗批準了。

 

燕度在陜西調查了三四個月,就把握的證詞、證據而言,都未能證實張亢與滕宗諒將公用錢“侵欺進己”。平心而論,張亢與滕宗諒都不像是私吞公用錢的貪官,但這兩個人花錢都非常慷慨,張亢“好施輕財,凡燕犒饋遺,類皆過厚”;滕宗諒“尚氣,倜儻自任,好施與”,是以,若說他們“枉費公用錢”,應該是確鑿無疑的。滕宗諒的犯法情節尤其嚴重,因為他將賬本燒失落了,公用錢是怎么花的,又是哪些人接收了饋贈,成了一筆糊涂賬。

 

那么,應該若何處分張亢與滕宗諒呢?

 

 

 

(范仲淹畫像)

包養一個月價錢

 

范仲淹提出,張亢、滕宗諒薄懲即可,因為他們都沒有併吞公款,只是濫用公用錢,張亢雖然存在借公用錢回易的情節,但根據編敕,“若將公使錢回易到別物公用,但不進己,更不坐罪”,至于滕宗諒以公用錢“饋遺游士故人”包養故事,也是本朝慣例。

 

范仲淹還告訴仁宗天子包養故事:“臣昨與韓琦在涇州,同使公用錢,曾為慶州簽判、秘書丞馬倩身亡,自己家貧親老,與錢一百貫文;又涇州保定知縣、年夜理寺丞劉襲禮丁父憂,家貧起發不得,與錢一百貫文;又虢州推官、監環州進中陳叔度丁父憂,家貧無依,與包養價格ptt錢五十貫文;又進士黃通來涇州相看,與錢五十貫文。并是一面將公使庫錢回易到利錢相兼應用,即不曾侵使系省官錢。”假如這么做有罪,那么“臣與韓琦亦有上件與人錢物罪狀,須至自劾sd包養”,請皇上也“將臣與韓琦用錢事狀,一處定斷,以正典刑”。

 

樞密使杜衍卻“欲深罪滕宗諒”。杜衍的意見也不是沒有事理,因為滕宗諒燒失落賬本的行為,顯然是對國法的挑戰,性質可比張亢惡劣多了。

 

仁宗經再三權衡,決定包養意思聽從范仲淹之言,對張亢、滕宗諒都從輕發落,于慶歷四年(1044)正月,將張亢降為四方館使、本路鈐轄;滕宗諒降一級官階,保存天章閣待制的榮銜,貶知虢州(今河南靈寶市)。

 

可是,仁宗對滕宗諒的從輕發落遭到御史臺的強烈反對。御史中丞王拱辰上書說:“賞罰者,朝廷之所以令全國也。此柄一掉,則善惡缺包養金額乏以懲勸。今滕宗諒在邊,盜用公使錢,不俟具獄,止削一官,皆以謂所坐太輕,未合大公。張亢本列武臣,不知朝廷年夜意,不欲以督過之,臣不復言。宗諒則否則,事既發,乃將所支文歷,悉皆焚往。原心揣情,慢忽朝廷,非亢之比。”又說,假如不對滕宗諒嚴肅處理,他就辭職不干了:“臣所以不避而固爭者,誠恐來者相效,而陛下之法遂廢矣。臣明日更不敢進朝,乞賜責降一小郡,以戒妄語。”

 

監察御史里行李京也上章彈奏:“滕宗諒在慶州所為犯警,而朝廷止降一官,移知虢州。近聞興元府西縣又奏,宗諒差戰士百八十七人,以驢車四十兩,載茶三百余籠出引,逐處不得收稅。宗諒職在近侍,而亂法太過,仍慮昨來推劾狀中,猶未及販茶之事,宜奪天章閣待制,以懲貪墨之人。”

 

最后,仁宗不得不“用御史中丞王拱辰之言”,在仲春份從頭下詔,將滕宗諒貶到蠻荒之地岳州(今湖南岳陽)。詔書發布后,仁宗宣王拱辰赴御史臺下班,并包養網心得撫慰他:“言事官第自振職,勿以朝廷未行為沮己,而輒請解往以取直名。自今有當言者,宜力陳無避。”

 

 

 

被貶知岳州的滕宗諒卻不怎么計較窮山惡水,上任不久,便決定從頭修葺岳州的岳陽樓。這一次,滕宗諒不敢動用公款,而是采用了類似“眾籌”的辦法——岳州有不少“老賴”,欠長期包養債不還。滕宗諒便發布一個佈告:“平易近間有宿長期包養債不願償者,獻以助官,官為督之”,意思是說,但凡討不回債款的債主,包養感情假如愿意將他們的一部門債權捐獻給當局建築岳陽樓,當局將協助他們追債。于是“平易近負債者爭獻之,所得近萬緡”。

 

滕宗諒本身掌管這筆巨款,“自掌之,不設主典案籍。樓成,極雄麗,所費甚廣”。按王拱辰的說法,滕包養心得宗諒從中撈到了不包養甜心網少油水,“自進者亦不鮮焉”,可是“州人不以為非,皆稱其能”。但王拱辰的說法并無證據,我不信任滕宗諒是貪贓之徒,因為他往世時,身無長物,“及卒,無余財”。

 

岳陽樓建成,滕宗諒請老伴侶范仲淹寫了那篇千古傳誦的《岳陽樓記》;又請年夜書法家蘇舜欽手書《岳陽樓記》,刻于包養網車馬費石碑;再請有名甜心寶貝包養網篆書家邵觫為《岳陽樓記》石碑“篆額”,時人將滕樓、范記、蘇書、邵篆合稱為“全國四絕”。

 

 

責任編輯:近復

 


留言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